强化监督重质效 履职尽责守初心——通许县人民检察院郎亚丽同志先进事迹

文章来源:豫城事 作者:王琳

2023-12-26 09:12:27

  郎亚丽,2011年入职通许县人民检察院,现任第四检察部主任。从检以来,她不忘初心,履职尽责,脚踏实地,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金牌标兵”、“全省检察机关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通许县十佳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嘉奖一次。

  2022年主持部门工作以来,她带领部门干警勠力同心、踔厉奋发,所负责的民事、行政业务位居全市先进行列。其办理的案件获评高检院典型案例2件,省级典型案例5件,省级优秀法律文书1件,“全省检察机关十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其所在的第四检察部被省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办案团队”,被市院评为“民事检察优秀办理团队”。

  她坚守从检初心,精准监督为民纾困

  工作中,郎亚丽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始终把精准监督作为民事行政监督的中心目标,避免粗放式办案,着力在深耕细作、为民纾困上下功夫。2022年,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通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1起保险理赔认定不当案件和1起错列当事人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通过民事执行异议监督成功解除案外人杨某某被查封房产,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办理段某某与贾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发现法院执行人员违法采取执行措施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案件线索,最终刑事立案1件2人,4人受到党纪处分,树立了监督权威,此两案均被省院评为执行监督典型案例;通过办理16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解决了农民工讨薪、赡养费纠纷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彰显为民司法情怀。

  她化解行政争议,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办案中,将“化解争议”作为“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通过公开听证、调查核实等打出多元化解“组合拳”,解决婚姻登记难题3件,监督法院对2起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改“终本”为“终结”。通过远程调查、“云听证”的方式成功化解唐某某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婚姻登记案件,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降低当事人成本,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就解决了困扰当事人近20年的婚姻登记难题,《检察日报》进行报道、《河南检察好故事》予以展播。

  她深耕专项监督,服务大局奋楫争先

  2022年,郎亚丽在办理该县创业贷款中心申请执行刘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敏锐发现个案背后反映的共性问题,积极能动履职,延伸监督触角,组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就执行程序违法问题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类案检察建议1件,就创业担保贷款监督管理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向公安机关移交反担保人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线索2件。通过专项监督促进源头治理,挽回损失100余万元,该案被省院刊发为典型案例,相关经验材料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开封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予以专项推广。

  在常态化开展土地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中,她针对通许县相关行政机关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登记的基本农田信息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不一致的问题开展“小专项”,监督行政机关对全县近5.9万份地块信息完成修改,助推县域颁证工作彻底治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该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并获评高检院“2022年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她主动履职尽责,脚踏实地守护公益

  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郎亚丽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等工作理念,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2022年以来,她带领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案数量不断提升,案件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在十四个专项活动和九个法定领域中办理案件90余起,办理了一批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认可的案件,实现了该院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省级典型案例“双破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郎亚丽同志在工作中始终秉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办案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她对党忠诚,积极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时的誓言,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检察官的使命担当。她说:“当事人来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对于案件承办人来说可能只是案件的百分之一,但对老百姓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信任和托付;我们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展现执法办案新作为!”(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