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公安机关聚焦影响群众和谐的小纠纷、微矛盾 矛盾排查在早化解在小

文章来源: 作者:曾倩 左文峰

2023-04-20 10:58:33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曾倩 本报通讯员 左文峰

  “农村大部分都是鸡毛蒜皮的小矛盾,但是一旦处置不当,长久发酵,极易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因此,必须把矛盾排查在早、化解在小。”近日,提起基层治理,唐河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2023年以来,唐河县公安局按照“早发现、早管控、早化解”的原则,聚焦影响群众和谐的小纠纷、微矛盾,凝聚综治、司法以及村组干部的合力,制定化解规范和程序,形成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守护了社会和谐平安。

  唐河县公安局苍台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了解到,村民袁某称在耕种麦子时发现相邻地块的邻居田某可能种麦过界,认为“被欺负”而心生怨气。于是,民警联系村组干部立即进行实地测量,当场明确了双方边界,并达成一致补偿协议,消解了袁某梗在心中的“小疙瘩”。

  为避免小苗头酿成大问题,唐河县公安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辅警走向街头、深入农村,多渠道、多侧面、全方位倾听群众心声。其间,民警按照“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化解”的原则,查明事实、化解心结,确保将发现的310余个小矛盾、微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村民惠某因争议耕地被某企业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和企业发生矛盾。3月初,唐河县城郊乡刘岗村村组干部刘某了解到辖区矛盾信息后,第一时间推送至公安机关、乡镇政府。接到矛盾纠纷情况后,唐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社区民警孙国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政府、村组干部查看情况,同时展开解理释法的劝说,该矛盾在当天得以妥善化解。

  如何解决农村矛盾纠纷涉及因素较多、单一化解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唐河县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唐河公安凝聚综治、司法等方面的合力,探索形成了矛盾纠纷“双向推送”化解机制,即公安机关或者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治安积极分子掌握相关矛盾纠纷后,同步推送至公安机关、党委政府部门,形成“双向”同步发力、同步化解的同频共振局面,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创造了良好的机制保障。

  同时,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类别,分为“红、黄、蓝”三个级别。其中,红色级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处置、黄色级别由派出所所长或者乡镇党委政府副职牵头处置、蓝色由社区民警或者司法部门牵头处置,且明确社区民警、村组干部的后续跟踪责任,从而形成了党政主责、各部门负责、村组担责、全程闭环的矛盾化解机制,达到事了人和不反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