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资金不容多“享”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郭海丽
2025-06-19 11:30:24
□本报通讯员 郭海丽
“俺村的位某某已经去世一年多了,听说还一直领着补贴。”
此前,商水县纪委监委在魏集镇位集行政村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村民一句不经意的议论,让工作人员敏锐地捕捉到关于民生资金的问题线索——“部分村民去世后,高龄补贴或低保补贴竟仍在发放。”
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走村串户与村民深入交谈,实地走访核实情况。
经过细致初核,发现位集行政村存在个别老人去世后仍在违规领取高龄补贴或低保补贴的问题。为掌握确凿证据,核查组马不停蹄前往民政所,调取这些老人去世时间、户口注销、补贴取消时间等关键资料,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
“我每月都会将全村的高龄补贴和低保补贴上报给民政所,可能有的老人去世后,家人没有及时给我们报。”面对核查组的询问,负责补贴申请和取消工作的村委委员魏某某辩解道。
“根据要求,高龄补贴发放要实行动态管理,你们定期去核查了吗?”面对核查组直击要害的询问,魏某某哑口无言,不得不承认自己工作失职、排查不细致的事实。
经查,魏某某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钊某某等6人去世后多领取高龄补贴96个月,位某某等2人多领取低保补贴17个月,累计造成10306元国家民生资金损失。最终,魏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也被全部追缴。
案件查办后,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镜,深化以案促改。一方面,组织全县村干部对死亡人员情况开展“拉网式” 再次排查,建立健全动态核查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等方式,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制度漏洞和思想根源上筑牢民生资金“防火墙”,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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