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检察院:用司法救助守护万家安宁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周晓荷 任艳岭

2023-09-20 10:21:41

新乡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面对面接谈来信人。

  □本报记者 周晓荷 本报通讯员 任艳岭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贺某红的相识源自一次“三零”创建普法宣传。一位乡亲拉住正在发宣传单的检察官,问:“俺邻居被人撞了,事儿还没解决,你们管不管?”“管,你带我去她家。”检察官应声道。

  “我现在是个废人啊,治病还欠了那么多钱。”见了检察官,提起伤心事,贺某红情绪激动起来。“您别着急,或许我们能帮到您。”在干警的安抚下,贺某红和家人讲起了那段故事。

  贺某红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受伤后被诊断为颈椎骨折伴截瘫、呼吸衰竭等,辗转多家医院手术治疗,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交通肇事者刘某利赔偿贺某红87万余元。法院判决有了,可刘某利驾驶的车辆仅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无法全额赔付,刘某利个人仅赔付了1万多元,剩余赔偿便遥遥无期了。贺某红治疗花费巨大,且多是借款,家属四处筹钱心力交瘁,借款至今仍未还清,后期护理费难有着落。

  一场司法救助就此拉开帷幕:在检察官建议下,贺某红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官多次与县法院执行局沟通,到刘某利家中调解、走访,最终商定由刘某利以分期付款方式每月支付赔偿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还主动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事情有了着落,贺某红坚持让家人带她来检察院,当面向办案干警表达感激,拦都拦不住。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我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坚定司法为民初心,下先手棋、打主动仗,激发司法救助效能,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岚岚说。

  鉴于部分刑事案件被害人不了解司法救助,司法救助纾难解困、化解矛盾作用难以更好发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转变司法救助理念,依托市院“数字检察”项目,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从办理申诉案件时的“末端救助”向办理捕诉案件时的“前端救助”转变,由“等申请”向“找对象”转变,通过加强内外沟通协作,扩大救助线索来源,利用数字化手段对搜集到的特殊群体数据与已有案件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主动找人救助。

  主动进行司法救助、为民纾难解困只是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三零”创建的一个缩影。抓早抓小抓源头,该院通过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法结”“心结”一起解,用心、用情、用力将矛盾在检察环节化解,在基层在萌芽化解,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县域平安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