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维权有“法宝”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汤传稷

2023-05-29 08:39:54

刘三妮(右一)在给村里的妇女讲法律知识。 受访者供图

  □本报记者 汤传稷

  郏县白庙乡赵庄村是一个有着2300多口人的行政村,村民们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磕磕绊绊的事,但只要村妇联主席刘三妮一出马,很多事情很快就能得到解决,因为她是大家认可的“法律明白人”。

  刘三妮今年61岁,赵庄村人,自2018年村委换届当选村两委成员兼村妇联主席,2021年村委换届再次当选,至今在村妇联主席的岗位上工作并主持村民事调解工作已有6个年头了。

  5月23日,记者在赵庄村委大院见到刘三妮时,她说,刚调解完一起民事纠纷。说起学习和运用《民法典》的经历,她打开了话匣子。

  2019年夏天发生的事令她印象深刻。村上一名13岁的留守儿童与另一个孩子发生口角,双方互骂。另一家孩子的家长找到那名留守儿童的家里,当着他年过八旬的爷爷奶奶的面,将孩子打了一顿。老人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刘三妮作为村妇联主席也介入处理,态度明确地维护受伤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她对打人的孩子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后,对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迅速向受伤害孩子和家长道歉,并作出赔偿,最终取得了受伤害方的谅解。自此以后,两个孩子冰释前嫌,两个家庭也相处融洽。

  2020年10月,村里一对夫妻离婚了,一双儿女大的9岁、小的7岁,离婚时判归男方抚养,女方有探视权。离婚后的第一年里,女方还能正常行使探视权。但后来,男方不让前妻继续探视孩子。这位妇女向村妇联求助。刘三妮出面找到孩子的父亲,耐心地给他讲民法典知识,同时还从孩子对母爱的需求方面动之以情,终于使他转变了态度。然后,他便将孩子安排到孩子姥姥家,让前妻去那里探视。孩子的妈妈买上孩子喜欢的衣服,去孩子姥姥家与孩子团聚,母子尽欢。

  2021年11月,刘三妮接到一位法官的电话称,该村一位妇女因为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刘三妮马上找到这位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了解情况,随后,刘三妮找到她的丈夫,对他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告诉他,对妻子使用暴力就是犯法,严重的构成犯罪,并且还将影响子女的前途。经过反复的教育,这位丈夫终于幡然悔悟。他到妻子的娘家,当面真诚地向妻子道歉、悔过,最终取得了妻子的谅解。现在,这小两口感情好得很,一家人和和睦睦的。

  回顾当“法律明白人”的经历,刘三妮深有感触地说:“《民法典》对咱们老百姓来说太重要了,对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是一大‘法宝’。从自己学法到运用法律帮助群众化解矛盾,到教会群众懂法用法,在这个过程中,赵庄村也变得越来越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