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陈小平

2025-12-09 09:54:20

  □省项目推进中心总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 胡美林

  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区域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强调,聚焦推动高效能治理,营造“六个环境”,其中之一就是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新修订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打通市场循环堵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对于更好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一是推动更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条例》明确将“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将有力破除阻碍市场准入的卡点,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推动更大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关键举措。《条例》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强化数智赋能,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网通办”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将推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有力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三是推动更大力度破解经营主体诉求。经营主体需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抓手和根本目标。《条例》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在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预防和清理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完善投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诉求问题处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及时高效为经营主体纾困解忧,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新的起点。期待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把制度的优势尽快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优势,持续擦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陈小平 整理)